植总管侧柏叶控油去屑洗发水护发(蓬松度)功效第三方检测报告

2026-08-15

广东微化检验科技有限公司
功效测试报告
 
 
 
 
报  告  编  号 MC-GX202600821
 
评  价  项  目 护发(蓬松度)功效
 
样品中文名称 植总管侧柏叶控油去屑洗发水
 
送  检  单  位 安阳蓝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 
检  测  类  型 委托检测
 
 
 
 
2026年02月02日
 
 
广东微化检验科技有限公司
测试报告
报告编号:MC-GX202600821
样 品 中 文 名 称
植总管侧柏叶控油去屑洗发水
颜 色 和 物 态
淡黄色液体
样  品  规  格
380g
生 产 日 期 或 批 号
2026.01.20
样  品  数  量
1瓶
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
24个月
受  理  日  期
2026年01月27日
检 验 完 成 日 期
2026年02月02日
检  验  项  目
化妆品护发(蓬松度)功效测试
检  验  依  据
MC-ZY-165头发梳理力测试、MC-ZY-188头发蓬松度测试
送  检  单  位
安阳蓝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地          址
安阳高新区长江大道西段火炬创业园8号厂房2层东部
生  产  企  业
安阳蓝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地          址
安阳高新区长江大道西段火炬创业园8号厂房2层东部、 6号厂房2层201
在本单位试验条件下,试验样品组的平均梳理力、发束高度、发束宽度优于空白对照组的平均梳理力、发束 高度、发束宽度且统计学差异P值<0.05,说明差异显著,试验样品具有护发(蓬松)效 果,证明产品具有护发(蓬松)功效。 
 
检验结果页
1.材料和方法
1.受试物:化妆品终产品原物。
2.对照组:空白对照,前后对照。
3.测试环境:仪器测试环节在温度为21±1℃,相对湿度为50±10%的环境下进行。
4.试验仪器:头发梳理仪:型号XJ810、直尺(精确度高直尺);游标卡尺头。
5.试验材料:
    1.体外真发标准发束(受损发质):长度35cm50cm,约25g/束。
    2.梳子:梳齿密度适中(齿间距0.91.1mm),梳齿长度为2.0-3.0cm,梳子长度不少
于8cm (不含把柄),试验过程中使用同一规格和材质的梳子。 
6.试验方法:
    对委托人送检样品依据MC-ZY-165头发梳理力测试、MC-ZY-188头发蓬松度测试的具体
要求进行试验,试验过程使用同一仪器和同一测量人员。 
    试验前准备:选取相同规格的体外真发,随机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,每组5束,测试
头发的梳理力、蓬松度,每束头发至少测量3次。 
    梳理力试验测定:按照被测样品的使用说明,对实验组头发进行预处理。将发束用自
来水润湿后,取适量本产品均匀涂抹在发束,顺着头发至发尾方向捏洗,保证其不蓬乱且
均匀受样数分钟,用水冲洗30s,洗净方可进行测试。对照组用清水处理;待其自然干燥
后,按照同样的方法再次测量头发的梳理力,并做好记录。 
    蓬松度试验测定:使用产品后用恒温箱风干头发,且固定风吹方向固定45°吹向头
发,使其达到一定蓬松高度,静放在测量区1min后测量发束高度和宽度,对照组步骤一
致,并做好记录。 
7.结果计算和判定
    结果计算:计量资料表示为均值±标准差,并进行正态分布检验,符合正态分布要
求,自身前后的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,否则釆用两个相关样本秩和检验;试验产品和对照
组之间比较釆用独立样本检验或秩和检验。上述统计分析均为双尾检验,显著性水平为
a=0.05。 
 
2.试验结果
表1使用前后实验组和对照组统计结果 
 
参数
实验组
对照组
使用前
使用后
后 均值差值
使用前
使用后
后 均值差值
数值 N
5
5
梳理力
/N
平均值
0.39
0.28
-0.11
0.37
0.40
0.03
标准差
0.05
0.05
0.06
0.03
0.03
0.04
使用前与使用后的
变化率(%)
28.21
     
 
参数
实验组
对照组
使用前
使用后
后 均值差值
使用前
使用后
后 均值差值
数值 N
5
5
 
发束高
度/cm
 
平均值
1.58
2.04
0.46
1.62
1.50
-0.12
标准差
0.15
0.12
0.11
0.12
0.09
0.13
使用前与使用后的
变化率(%)
29.11
     
参数
实验组
对照组
使用前
使用后
后 均值差值
使用前
使用后
后 均值差值
数值 N
5
5
 
发束宽
度/cm
 
平均值
4.57
5.83
1.26
4.63
4.41
-0.22
标准差
0.16
0.11
0.12
0.18
0.23
0.14
使用前与使用后的
变化率(%)
27.57
     
表2使用前后实验组和对照组差值分析 
参数
显著性分析P值 
是否显著
梳理力/N 
0.012
发束高度 
0.009
发束宽度 
0.018
 注:显著性分析中,P<0.05有显著性差异;P≥0.05无显著性差异。 
3.评估结论
  试验样品组的平均梳理力、发束高度、发束宽度优于空白对照组的平均梳理力、发束
高度、发束宽度且统计学差异P值<0.05,说明差异显著,试验样品具有护发(蓬松)效
果,证明产品具有护发(蓬松)功效。 
***报告结束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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